Summary: ▶ 第十四篇 律法的重申(七) 肆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一 關於聖別的飲食 1 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,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 2 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二 關於幫助缺乏的人 1 每三年的末一年要以十分之一幫助 a 要將十分之一取出來,存在城中,當作富餘,顯出美地出產的豐滿 b 顧到利未人、寄居的、並孤兒寡婦的需要,使耶和華神更多祝福他們 2 每七年末一年的豁免 3 借給窮乏的弟兄 a 他們對窮乏的弟兄,不可忍著心不鬆手 b 總要向弟兄鬆手,補足他的缺乏 c 他們要謹慎,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 d 給的時候,心裏不可有厭煩 e 那地上的窮人不會斷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