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生命讀經第十五篇




生命讀經行動數位廣播Podcast show

Summary: ▶ 第十五篇 律法的重申(八)    4 任希伯來僕婢自由     a 僕人服事六年後,要讓他們自由     b 主人讓僕人自由的時候,不可使他們空手而去,乃要豐豐足足的給他們     c 僕人若因愛主人和主人的家,不願離開主人出去,他們的耳朵就要被刺透,永遠作僕人 d 主人讓僕人自由的時候,不可看為難事     5 照顧逃跑的奴僕     a 以色列人不可將逃脫主人的奴僕交付他的主人     b 要讓奴僕與以色列人同住,在以色列城邑中要任他選擇地方居住     6 不可向弟兄收利息    7 拿人的手磨石或上磨石作抵押    8 關於向借貸的人拿抵押     a 借主不可進借貸之人的家,乃要站在外面     b 借主在日落之前把抵押歸還    9 關於給窮乏雇工的工價    10 記念寄居的和孤兒寡婦的需要     a 以色列人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     b 不可回去收取田裏忘記拿取的禾捆,乃要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    c 打下橄欖樹的果子後,不可再去查看     d 割取葡萄園的葡萄時,所剩的不可再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