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生命讀經第十六篇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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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mmary: ▶ 第十六篇 律法的重申(九)   三 關於敬拜神    1 藉著獻上牲口和土產的十分之一     a 要在神所選擇為祂居所的地方獻上     b 要在神面前喫喝快樂     c 要與住在他們那裏的利未人一同享受     d 學習時常敬畏神    2 藉著獻上牛群羊群中公的頭生的     a 要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神     b 要在耶和華神所選擇的地方,在耶和華神面前喫     c 凡牲畜有殘疾、瘸腿、或瞎眼的,不可獻給耶和華神    3 藉著守每年三個主要的節期    4 藉著不與拜偶像有任何攙雜     a 不可在耶和華神的壇旁栽種甚麼樹木,作為亞舍拉     b 不可為自己立柱像,這是耶和華所恨惡的    5 藉著用石頭打死凡違背神的約,去事奉別神的人    6 藉著向耶和華謹守所許的願     a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他們的神所許的願,償還不可遲延     b 他們若不許願,倒沒有罪     c 他們嘴裏所出的,就當謹守遵行    7 藉著他們進去得了美地為業之後,將美地所收各種初熟的出產獻上     a 以色列人要從他們的地上,將所收各種初熟的出產取些來,往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祂名居住的地方去     b 他們要去服事的祭司那裏,向耶和華他們的神宣告     c 祭司要將祭物放在耶和華他們神的祭壇前,以色列人要在祂面前回應並述說他們已過的歷史     d 他們和利未人並在他們中間寄居的,要因耶和華他們的神所賜他們和他們家的一切好處歡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