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mmary: ▶ 第二十二篇 律法的重申(十五) 十四 關於顧到別人權益的話 1 以色列人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不顧,總要把牠牽回交給他的弟兄 2 他的弟兄若是離他很遠,或是不認識的,就要牽到自己家裏,等他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3 弟兄無論失落甚麼,或是驢,或是衣服,都不可不顧 4 弟兄的驢或牛跌倒在路上,不可不顧 5 以色列人若建造新屋,要屋頂四圍安低牆 十五 關於任何種的攙雜 1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女子的衣服 2 以色列人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他的葡萄園裏 3 以色列人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4 以色列人不可穿攙雜料作的衣服 5 以色列人要在衣服的四角作繸子 十六 寬待生產的動物 1 以色列人在路上若遇見鳥窩,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2 牛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牠的嘴 十七 關於失去入耶和華之會的權利 1 凡外腎受傷的,或被閹割的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直到十代,也不可 3 亞捫人、或是摩押人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直到十代也不可 4 以色列人不可憎惡以東人和埃及人